長江商報消息 《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長灘島》征求意見
  據新華社電 根據教育部29日公佈的《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教師有體罰或騷擾學生、收禮或有償補課等10種行為的建築設計,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。征求意見截止到12月18日。
  針對近代償年來出現的“範跑跑”現象
  記者註意到,征求意見票貼稿列舉的這些行為全部針對著近年來出現的教師體罰、虐待或性侵學生,“範跑跑”現象,導師帶頭進行學術論文造假等現實案例。
  首都師範大學教授勞凱聲評價說,征求意見稿在充分考慮合法性和現實性的基礎上突出重點,對當前社會關註度高、嚴重影響教師隊伍整房屋貸款體形象、人們普遍痛恨的敗德行為作出了教師處分規定。
  征求意見稿對給予教師的處分進行規定,包括警告、記過、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、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、開除。其中,警告期限為6個月,記過期限為12個月,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、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期限為24個月。
  處分前應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
  勞凱聲指出,對違反師德底線行為的依法處理只是師德實施機制的一個方面,而不是全部。從教師道德規範所包含的實體性內容和程序性內容來看,教師職業道德的實施機制應包括處理、保障和救濟等不同方面,在對教師師德提出規範要求的同時也要強調對教師合法權益的保障。
  針對此,征求意見稿要求,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,應當及時組織調查,核實有關事實。作出處分決定前,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,也可聽取學生、其他教師、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。必要時,可以組織聽證。
  考慮到近來頻繁發生的教師性侵學生案件,征求意見稿還強調,處分決定應當在適當範圍內公佈,但涉及未成年人隱私的除外。
  ■觀點
  新華社:師德紅線要靠制度架設
  師德是一項軟環境建設,任重而道遠。對於量大面廣、發展不均衡的中國教育而言,要建設一支德才兼備、素質過硬的教師隊伍,不可能一蹴而就。要從根本上提升師德,必須建立一套與師德要求相適應的制度。
  一方面給教師相應的保障,提升教師的職業尊嚴感和幸福感。
  另一方面也要切實建立優勝劣汰的職業準入和退出機制,強化師德監督和評價體系,讓教師自覺自愿地遵守師德準則、履行職業使命。
  10種行為
  征求意見稿列舉教師受處分的行為:
  1.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
  2.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,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
  3.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、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的
  4.在招生、考試、考核評價、職務評審、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、營私舞弊的
  5.體罰學生的
  6.以侮辱、歧視、孤立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,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
  7.騷擾學生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
  8.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、學生財物的
  9.開展或者組織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,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、報刊等謀取個人利益的
  10.不聽勸阻,組織、要求、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,或者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 (原標題:教師體罰、騷擾學生均將受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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