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安全牽動人心。一則我國將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紅、黑名單制度的消息,引起社會廣泛熱議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透露,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將於近期推出,並與食品生產企業的基本發展環境,如產品審評審批、企業貸款等掛鉤;而“紅名單”則由中央文明辦和國家食藥總局共同建立。(《新京報》6月11日)
  有人對紅黑名單“不敢高估”,認為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問題。對於食品安全問題,我們必須正視現實的複雜性,不能有畢其功於一役的幼稚想法,要有打長期戰、艱巨戰的準備。更重要的是要下定決心,找到一個正確的方向,沿著這個方向不斷做加法。這麼做下去,即使一時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,總能使問題進入可治理狀態。
  當前食品市場存在許多問題,導向發生偏差,出現“投利者得利,老實人吃虧”的“逆淘汰”,顯然是一個重要原因。“對違法者的寬恕,就是對守法者的打擊。”建立食品安全紅黑名單制度的意義就在於,“用法律制度引導企業公平競爭,為尚德守法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”,並且通過有效的制度創新,“讓違法犯罪分子不敢、不能挑戰法律底線”,從而不斷激發市場正能量,維護消費者權益。
  從更好發揮作用的角度出發,對於建立食品安全紅黑名單制度,特別是食品黑名單,我還有兩個期待。
  一是推出更多地方版本。從新聞中獲知,食品黑名單主要由國家食藥總局制定。一般而言,國家層面的黑名單,在選擇上可能會更多註重典型性和嚴重性。換句話,像“三聚氰胺事件”那種嚴重食品違法案件,更有可能列為黑名單;而有關方面認為不是那麼重要,影響範圍不是那麼廣泛的,就可能會被“選擇性忽視”。但是在現實中,食品安全影響更普遍的其實是“身邊的問題”,“最近的人傷我最深”。鑒於此,建議推出各種地方版本的“紅黑名單”,讓消費者對身邊的食品企業有著更清晰和充分的瞭解。
  二是讓黑名單成為優先選項。國家食藥總局稽查局局長毛振賓介紹,對違法宣傳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,“一是採取停止產品銷售,二是罰款,三是進行曝光,直至列入黑名單”。食品企業出現了違法問題,第一反應就應該是“進行曝光”,然後根據違法問題的性質及嚴重性,再決定是否進入黑名單。可在毛振賓局長的眼裡,列入黑名單竟然是最後選項。這是人們感到不解的,也是應該改變的。
  今年我國還要“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制度,讓消費者自主選擇安全食品,實現食品行業的優勝劣汰。”而北京市已經先行一步,北京市食藥監局表示,食品藥品數據中心有望年底建成,可為市民查詢提供方便。這裡強調的是一個知情權問題。這也決定了黑名單應該成為優先選項,而不是最後選項;更不能被人為左右,給一些不法企業留下公關“後門”。
  儘管問題重重,但只要方向對了,進一步就有一步的歡喜。對保障食品安全而言,建立紅黑名單制度做的是加法,希望推出更多地方版本,以便打一場持久的人民監督戰。  (原標題:推出更多地方版食品“黑名單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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